《改》追加话:姊妹 

      第一次察觉到事情不大对劲时,她便做了个连自己都感动万分的决定。
  那就是和金髮的笨蛋一起联手,把最得奶奶疼爱的小不点狠狠地赶走。


  记得当时,恰逢红心修道院前来做布施,事情顺利到她和金髮笨蛋忍不住击掌叫好。

  然而,做为卖掉妹妹的代价,就是被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无生气地注视到最后。

  仔细想想,还真的是「最后」呢。

  不管原因为何,直到属于自己的最后,小不点都没有再正眼瞧过自己一次。

  就算日后遇上了,也只得到面无表情的瞪视。

  以前,奶奶说过的故事当中,就有一篇是在讲坏心的姊姊,为钱卖掉了可怜的妹妹。

  当时的她只觉得姊姊好坏、妹妹好无辜,金髮笨蛋和小不点也与自己一样义愤填膺。

  换做自己变成坏心姊姊时,这样的感觉实在好讽刺。

  不过,她并不后悔。

  因为大野狼已经来了。

  若非某天给恩客弄到彻夜难眠、想再和金髮笨蛋缠绵个三两回,她们也不会瞥见大野狼的身影。

  但是……就算如实说出,也只会引人侧目。

  可惜她们并非活在童话故事里,无法净说些天外奇想级的遭遇。

  会有谁相信,在恩客面前露出自信微笑的姊妹,原来是被大野狼吃掉的肉块呢?

  金髮笨蛋说,她才不相信。

  她也只好跟着承认,这件事实在离奇又噁心到令人沮丧的地步。

  儘管如此,要说两人一同做了诡异的恶梦,依然牵强了些。

  如果是恶梦,就不会天天撞见姊妹在痛苦呻吟中被撕裂。

  如果是恶梦,就不会夜夜梦见那被靛蓝色所污染的世界。

  因为,梦终究有醒来的那天,现实却没有这幺亲切。

  于是在姊妹们都被吃光、轮到最后的三姊妹时,她们打破花瓶、割伤恩客、引火烧屋。

  无辜背负起种种罪名的小不点,理所当然地被奶奶送进修道院。

  然后,她和金髮笨蛋就被大野狼一口、一口地吃掉了。

  后来的事情,老实说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脑袋总是恍惚着、身体也轻飘飘地很快乐,实际上做了些什幺,都没有留下明确的记忆。

  唯有对于小不点的回忆,还能在夜晚的淫梦狭缝间想起。

  回过神来,自己已经穿上褐色兔皮装,时而向女人与男人张开大腿,时而在郁暗森林间招呼恩客。

  快乐与快乐的交会点,总缠绕一丝红色的憾念。

  那是一三四公分高、二十八点六公斤重的小不点。

  ──夏萝恍惚地凝视着垂下子宫的红心修女,好像想起了什幺重要的事情似的,呆滞地晃起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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