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身后,给她的肩伤换药。
任渐默脚步略顿了顿,似不经意般往那边走了几步,坐到了季鸫的斜后方。
“你的伤口看上去好多了。”
他听到季鸫对女孩说道:
“红肿已经消下去了,溃烂的部位也长了粉红色的嫩肉,很快应该就能结痂。”
这个句子有点长,口音浓重,还有些语法错误,少女不知听懂了多少,但不妨碍她从对方的语气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愉悦,于是也感激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任渐默用余光瞥了季鸫手里的伤药一眼。
“桃花源”的道具商店里一万五千积分一瓶,每瓶只有一百毫升的顶级货,已经比不少A级收藏品都还要贵了,这样的好药用在伤口上,又怎么会效果不佳?
况且不止是上好的伤药,季鸫还给伊莲娜吃了药、打了针,虽然效果没有治疗系异能那样立竿见影,不过目前看来,恢复速度已经远胜于普通伤口了,只要不再折腾,大约再过个一周左右,那两处曾经溃烂流脓的贯穿伤就能完全长好了。
像是感受到了任渐默投来的视线一般,季鸫刚好在此时略一偏头,正好与任渐默四目相对。
任渐默下意识的就想移开视线。
但在这之前,季鸫已经先咧开了嘴,朝他露出一个有点儿傻兮兮的灿烂笑容。
不知怎的,任渐默竟然又想起了他从前养过的白文鸟。
那只蠢鸟儿也常常像这样,笃笃笃笃啄着玻璃,想要引起他的注意,而只要他在忙碌的间隙朝它投去一瞥,鸟儿就会十分兴奋,拍打翅膀回应他的视线。
——还真是,有点儿……可爱……
任渐默的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想到了这个形容词,然后又相当自我嫌弃地移开了目光。
季鸫手脚麻利地替伊莲娜换好药,就将还有些虚弱的女孩交给了两名活尸照顾,自己收拾收拾,坐到了任渐默的身边。
任渐默仿若毫无所觉一般,从自己的“一立方米自由”里取出了一瓶水,扭开瓶盖,刚想喝,想了想,还是递给了季鸫。
季鸫立刻笑得像朵花儿一样,兴高采烈地接过了水瓶,也不管渴不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了小半瓶,喝完之后,再次咧开嘴,朝他露出了一个又灿烂又傻气的笑容。
——啧。
任渐默心想,更像了。
当年他投喂他养的白文鸟时,也和现在一样,每当他撒下一把饲料,小雀儿就特别高兴,啄食的过程中还会经常抬头,以各种肢体语言表达对饲主的谢意。
任渐默垂下视线,放在身侧的手指无意识地蜷了蜷。
不知怎么的,他又想摸季鸫的头发了。
真的很想摸。
当初在任渐默找回了那些被他暂时留在“梵”的时空隧道中的记忆与异能时,就曾经很认真的思考过一个问题——在被他遗忘的六个月中,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多了个小男朋友。
说实话,任渐默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也更不认为自己会爱上什么人。
在他的成长经历里,他无父无母,一天也未曾体验过正常的家庭生活。
因他智商和身体素质皆远胜一般同龄人,心智成熟得早,所以自小接受的都是单对单的精英教育。
他没有朋友,与保姆、导师、教授以及研究所中其他人的感情,也只是流于表面的客气、疏远与淡漠。
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所对任渐默的培养算是十分成功的。
他们没有养出一个无血无泪的高智商反社会人格怪物,任渐默的心智依然健全,三观也算端正,虽然缺少一些同理心,但不管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是在“桃花源”里,聪明强大如他,根本不屑、更不必做那些为人不齿的卑劣行径。
只是,若是非要说他与绝大部分人有什么不同,那便是,他很难喜欢上什么东西。
在任渐默有记忆的二十五年里,他唯一真正算是喜欢过的,就只有那只在风雨中莫名闯进了他生活的白文鸟而已。
然而现在……
任渐默抿了抿唇,朝季鸫看了一眼,视线是他自己也未曾察觉到的柔软。
季鸫见任渐默转头,立刻凑过去,一双眼睁得溜圆,眼巴巴的问:“你饿吗,我这里还有吃的,要不要来点儿宵夜?”
任渐默:“……”
他默然片刻,无声的叹了口气。
以前他总觉得,二人之所以成为情侣,怕不是这卷毛小子在他什么都不记得时使了某些手段,但现在看来……自己当时,大约也是真心的。
毕竟,这小孩儿确实……很可爱。
“不用了。”
任渐默站起身,十分自然地伸出手,在季鸫脑袋上呼噜了两把,“我去守夜。”
说完,便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头也不回地走到营地中央,坐到了雨夜灯旁边。
任渐默刚刚走开不久,董靖就悄摸摸的蹭到了季鸫身边。
董家二少洗漱过后换了套天青色的短打,湿漉漉的长发松松盘在脑后,看起来倒有七八分少年的样子了。只不过他在外面还披了一件淡蓝色的刺绣长衫,依然是少女才会穿的款式。
“哎,你跟你师兄,到底怎么回
任渐默脚步略顿了顿,似不经意般往那边走了几步,坐到了季鸫的斜后方。
“你的伤口看上去好多了。”
他听到季鸫对女孩说道:
“红肿已经消下去了,溃烂的部位也长了粉红色的嫩肉,很快应该就能结痂。”
这个句子有点长,口音浓重,还有些语法错误,少女不知听懂了多少,但不妨碍她从对方的语气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愉悦,于是也感激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任渐默用余光瞥了季鸫手里的伤药一眼。
“桃花源”的道具商店里一万五千积分一瓶,每瓶只有一百毫升的顶级货,已经比不少A级收藏品都还要贵了,这样的好药用在伤口上,又怎么会效果不佳?
况且不止是上好的伤药,季鸫还给伊莲娜吃了药、打了针,虽然效果没有治疗系异能那样立竿见影,不过目前看来,恢复速度已经远胜于普通伤口了,只要不再折腾,大约再过个一周左右,那两处曾经溃烂流脓的贯穿伤就能完全长好了。
像是感受到了任渐默投来的视线一般,季鸫刚好在此时略一偏头,正好与任渐默四目相对。
任渐默下意识的就想移开视线。
但在这之前,季鸫已经先咧开了嘴,朝他露出一个有点儿傻兮兮的灿烂笑容。
不知怎的,任渐默竟然又想起了他从前养过的白文鸟。
那只蠢鸟儿也常常像这样,笃笃笃笃啄着玻璃,想要引起他的注意,而只要他在忙碌的间隙朝它投去一瞥,鸟儿就会十分兴奋,拍打翅膀回应他的视线。
——还真是,有点儿……可爱……
任渐默的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想到了这个形容词,然后又相当自我嫌弃地移开了目光。
季鸫手脚麻利地替伊莲娜换好药,就将还有些虚弱的女孩交给了两名活尸照顾,自己收拾收拾,坐到了任渐默的身边。
任渐默仿若毫无所觉一般,从自己的“一立方米自由”里取出了一瓶水,扭开瓶盖,刚想喝,想了想,还是递给了季鸫。
季鸫立刻笑得像朵花儿一样,兴高采烈地接过了水瓶,也不管渴不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了小半瓶,喝完之后,再次咧开嘴,朝他露出了一个又灿烂又傻气的笑容。
——啧。
任渐默心想,更像了。
当年他投喂他养的白文鸟时,也和现在一样,每当他撒下一把饲料,小雀儿就特别高兴,啄食的过程中还会经常抬头,以各种肢体语言表达对饲主的谢意。
任渐默垂下视线,放在身侧的手指无意识地蜷了蜷。
不知怎么的,他又想摸季鸫的头发了。
真的很想摸。
当初在任渐默找回了那些被他暂时留在“梵”的时空隧道中的记忆与异能时,就曾经很认真的思考过一个问题——在被他遗忘的六个月中,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多了个小男朋友。
说实话,任渐默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也更不认为自己会爱上什么人。
在他的成长经历里,他无父无母,一天也未曾体验过正常的家庭生活。
因他智商和身体素质皆远胜一般同龄人,心智成熟得早,所以自小接受的都是单对单的精英教育。
他没有朋友,与保姆、导师、教授以及研究所中其他人的感情,也只是流于表面的客气、疏远与淡漠。
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所对任渐默的培养算是十分成功的。
他们没有养出一个无血无泪的高智商反社会人格怪物,任渐默的心智依然健全,三观也算端正,虽然缺少一些同理心,但不管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是在“桃花源”里,聪明强大如他,根本不屑、更不必做那些为人不齿的卑劣行径。
只是,若是非要说他与绝大部分人有什么不同,那便是,他很难喜欢上什么东西。
在任渐默有记忆的二十五年里,他唯一真正算是喜欢过的,就只有那只在风雨中莫名闯进了他生活的白文鸟而已。
然而现在……
任渐默抿了抿唇,朝季鸫看了一眼,视线是他自己也未曾察觉到的柔软。
季鸫见任渐默转头,立刻凑过去,一双眼睁得溜圆,眼巴巴的问:“你饿吗,我这里还有吃的,要不要来点儿宵夜?”
任渐默:“……”
他默然片刻,无声的叹了口气。
以前他总觉得,二人之所以成为情侣,怕不是这卷毛小子在他什么都不记得时使了某些手段,但现在看来……自己当时,大约也是真心的。
毕竟,这小孩儿确实……很可爱。
“不用了。”
任渐默站起身,十分自然地伸出手,在季鸫脑袋上呼噜了两把,“我去守夜。”
说完,便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头也不回地走到营地中央,坐到了雨夜灯旁边。
任渐默刚刚走开不久,董靖就悄摸摸的蹭到了季鸫身边。
董家二少洗漱过后换了套天青色的短打,湿漉漉的长发松松盘在脑后,看起来倒有七八分少年的样子了。只不过他在外面还披了一件淡蓝色的刺绣长衫,依然是少女才会穿的款式。
“哎,你跟你师兄,到底怎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