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的身体去闯皇家猎场,而不是找那时几岁的自己合作。”来人耸耸肩,“不过说起来,这都是二号留下的烂摊子。原本该是她穿越到严小姐的身体里,完成同妻逆袭的任务。结果这家伙不仅没有准时抵达,还不小心造成了时空乱流,把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不小心扔到了这个世界的皇帝的身体里。”
他蹲下身,手指放在老周采身体上,打了个响指。
响指过后,原本瘫倒在地上的尸体,便化为了灰烬。
“到头来还要我给她收拾烂摊子。”来人说。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讲,那个规划外的穿越者,也是需要被遣返原世界的。”系统道,“所以……不过反正你马上就能顺利摆脱快穿者身份并升职了。这次收尾任务,就好好完成吧。”
来人打了个哈欠,他眼睫很长,眼尾略略上挑,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
容汾拖着残缺的腿,开始奔跑。
他从来没有那样恨过自己的烂醉如泥,如果他曾经,哪怕有过一点点的对于自己的腿的复健,他都不会因奔跑而感到这样的痛苦。
他从围墙的狗洞中闯出了王府,在污水横流的大街小巷中奔跑。泥水沾湿了他的身体,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狼狈的、浑身是泥巴的肮脏乞丐。
膝盖与义肢的连接处似乎磨破了,血肉模糊,可他不在乎。
因为周逊……正等待着他的拯救啊!
他越跑越快,跌跌撞撞,那一刻,他几乎觉得自己变成了救世主,又或者,某个为了赎罪而不惜把自己钉死在火刑架上的人。
他想,他的确爱过周逊。
一个那样的人……一个因为一箱桃子就能笑起来的人……他怎么会,没有爱过他呢。
他想补偿他,他要救他。他不在乎什么皇帝,不在乎什么来自“周采”的胡言乱语,这一刻,他只想要出现在周逊的面前,救下他、补偿他、向他道歉……
又或者,只是极为简单的,赶在一切发生的那个时辰前找到周逊,将这个情报告诉他。
哪怕这只是一点点的补偿。
对,他想起来了。
那个少年刚入京城时,是那样的温软而美好。他不常笑,神情里总有些小心翼翼的察言观色,但笑起来时,却清澈而温柔,像是山间的泉水,像是映照着所有美好的溪流。
所有人都想要功名利禄,只有他想要的,只是在江州当个教书先生,云淡风轻。
他曾经是那样美好的少年,即使他有着那样的过去,笑起来时也仿佛映照了一整个世界。而他……
他却把他变成了那副模样。
开始有泪水在容汾的眼睛里充盈,那一刻,他再没有想到自己,再没有想到任何人。他所想到的,只是那条溪流。
他曾经毁了那样美丽的一条溪流。
他想要补偿他。
他算计着时间,来得及,来得及。可当他拐到下一个街角时,却撞上了一群人。
那群人似乎是一群混混,满身酒气,看见他,以为他是哪里来的叫花子,开口就要骂。
容汾根本不想理他们,他转身就要继续跑,却被那群人架住了。
“这人特么的是个瘸子。”
“满身酒气,乞丐,老瘸子!”
“瞧!我这一脚踹得他摔下去了!”
“来!看他怎么爬起来!爬起来!”
“爬起来!爬起来!”
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终于找到了乐子。他们一遍遍地把这个瘸子踹倒在泥水里,又一遍遍地让他爬起来,嘲讽他笨拙满身是伤的模样。容汾试图搬出五王爷的名头来压他们,却被那些小混混笑话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王爷。
是啊,他现在看起来哪里像个王爷呢?
“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我就只是想,只是想过去……”他开始哀求。
那些小混混们终于回应了他的哀求,让他从他们的胯下爬过。容汾爬过那些肮脏的泥水,在哄笑声中,继续往前跑。
他越跑越慢,越跑越慢,那些小混混们用砖瓦来砸过他,踢过他的身体。他的骨头似乎断了,脏腑也开始出血,身上也满是血痕,皮开肉绽与青紫伤痕。他身为王爷的衣服全部烂掉了,身为权贵所拥有的的一切尊严也没有了,可他还是在跑,在用自己的脚在走。
他跑,跑不动了,于是走,于是扶着墙拼尽全力地走。他听见胸腔的轰鸣声,和头上有血流下来的感觉。他眼前在发黑。
似乎百香楼快到了,临近那里时,他遭遇了一场巷战,皇帝的人和肃王的人在战斗。他哆嗦着穿过那里时,在混乱中被人砍了几刀。
他还在走。
他的血在流逝,命也没了,什么也没了,脚也没了,他只是在走,在走。他要过去,他要告诉周逊,他要给他情报,他要……
他想要什么?
“扑通!”
他终于,倒在了地上。
他的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肮脏的血迹,死在长夜未明,泥水横流的小巷里,像是一堆垃圾。他最后尚未合上的眼睛里,映照出了不远处的百香酒楼。
灯火辉煌,他终于到了,他的旧梦幻影,他的温柔乡。
他蹲下身,手指放在老周采身体上,打了个响指。
响指过后,原本瘫倒在地上的尸体,便化为了灰烬。
“到头来还要我给她收拾烂摊子。”来人说。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讲,那个规划外的穿越者,也是需要被遣返原世界的。”系统道,“所以……不过反正你马上就能顺利摆脱快穿者身份并升职了。这次收尾任务,就好好完成吧。”
来人打了个哈欠,他眼睫很长,眼尾略略上挑,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
容汾拖着残缺的腿,开始奔跑。
他从来没有那样恨过自己的烂醉如泥,如果他曾经,哪怕有过一点点的对于自己的腿的复健,他都不会因奔跑而感到这样的痛苦。
他从围墙的狗洞中闯出了王府,在污水横流的大街小巷中奔跑。泥水沾湿了他的身体,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狼狈的、浑身是泥巴的肮脏乞丐。
膝盖与义肢的连接处似乎磨破了,血肉模糊,可他不在乎。
因为周逊……正等待着他的拯救啊!
他越跑越快,跌跌撞撞,那一刻,他几乎觉得自己变成了救世主,又或者,某个为了赎罪而不惜把自己钉死在火刑架上的人。
他想,他的确爱过周逊。
一个那样的人……一个因为一箱桃子就能笑起来的人……他怎么会,没有爱过他呢。
他想补偿他,他要救他。他不在乎什么皇帝,不在乎什么来自“周采”的胡言乱语,这一刻,他只想要出现在周逊的面前,救下他、补偿他、向他道歉……
又或者,只是极为简单的,赶在一切发生的那个时辰前找到周逊,将这个情报告诉他。
哪怕这只是一点点的补偿。
对,他想起来了。
那个少年刚入京城时,是那样的温软而美好。他不常笑,神情里总有些小心翼翼的察言观色,但笑起来时,却清澈而温柔,像是山间的泉水,像是映照着所有美好的溪流。
所有人都想要功名利禄,只有他想要的,只是在江州当个教书先生,云淡风轻。
他曾经是那样美好的少年,即使他有着那样的过去,笑起来时也仿佛映照了一整个世界。而他……
他却把他变成了那副模样。
开始有泪水在容汾的眼睛里充盈,那一刻,他再没有想到自己,再没有想到任何人。他所想到的,只是那条溪流。
他曾经毁了那样美丽的一条溪流。
他想要补偿他。
他算计着时间,来得及,来得及。可当他拐到下一个街角时,却撞上了一群人。
那群人似乎是一群混混,满身酒气,看见他,以为他是哪里来的叫花子,开口就要骂。
容汾根本不想理他们,他转身就要继续跑,却被那群人架住了。
“这人特么的是个瘸子。”
“满身酒气,乞丐,老瘸子!”
“瞧!我这一脚踹得他摔下去了!”
“来!看他怎么爬起来!爬起来!”
“爬起来!爬起来!”
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终于找到了乐子。他们一遍遍地把这个瘸子踹倒在泥水里,又一遍遍地让他爬起来,嘲讽他笨拙满身是伤的模样。容汾试图搬出五王爷的名头来压他们,却被那些小混混笑话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王爷。
是啊,他现在看起来哪里像个王爷呢?
“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我就只是想,只是想过去……”他开始哀求。
那些小混混们终于回应了他的哀求,让他从他们的胯下爬过。容汾爬过那些肮脏的泥水,在哄笑声中,继续往前跑。
他越跑越慢,越跑越慢,那些小混混们用砖瓦来砸过他,踢过他的身体。他的骨头似乎断了,脏腑也开始出血,身上也满是血痕,皮开肉绽与青紫伤痕。他身为王爷的衣服全部烂掉了,身为权贵所拥有的的一切尊严也没有了,可他还是在跑,在用自己的脚在走。
他跑,跑不动了,于是走,于是扶着墙拼尽全力地走。他听见胸腔的轰鸣声,和头上有血流下来的感觉。他眼前在发黑。
似乎百香楼快到了,临近那里时,他遭遇了一场巷战,皇帝的人和肃王的人在战斗。他哆嗦着穿过那里时,在混乱中被人砍了几刀。
他还在走。
他的血在流逝,命也没了,什么也没了,脚也没了,他只是在走,在走。他要过去,他要告诉周逊,他要给他情报,他要……
他想要什么?
“扑通!”
他终于,倒在了地上。
他的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肮脏的血迹,死在长夜未明,泥水横流的小巷里,像是一堆垃圾。他最后尚未合上的眼睛里,映照出了不远处的百香酒楼。
灯火辉煌,他终于到了,他的旧梦幻影,他的温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