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引狼入室
作者:流泪的阿难陀
第一章:你好,香港!
沈卓的婚姻结束后,便在市区里租了一间狭窄的地下室,一头扎到里面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在他三十三岁的时候终于完成了这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作品,但是他却真的做到了,这让他感到骄傲,虽然这部小说几乎耗光了他所有的精力。
他甚至已经开始打算租上一间阔气的公寓,周末可以把两个年幼的女儿接过来和他一起度过——她们来过一次他的地下室,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原因就是洗手间里到处是蟑螂。可是生活往往会和人开玩笑:他的处女作发表之初获得了一片赞誉的声音,等到出版后却卖得很差,整整一年的时间还没有卖到一千本。
他没有足够的钱从地下室搬出去,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来就是一个悲剧性角色,并开始沉迷在酒精里,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也许他已经疯了。就因为住在这该死的潮湿黑暗的「地牢」里,两个女儿再也不会来探望他了,想到这些,他就悔恨不已——他甚至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和希望,不知道怎样才能把生活理顺,这个冬天变得莫名的困难起来。
好不容易捱过了冬天,到了第二年早春时节,他刚过完三十四岁生日还不到一个星期,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时来运转——香港美亚电影公司给他打来电话,电话里对他的笔头功夫大加赞誉了一番,还特意邀请把一部着名的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
他当然很乐意地接受了下来,随后制片人还订好了机票给他寄了过来,要求他去香港和导演见面商讨剧本创作的具体问题,建议他留在香港直到完成剧本,信上还客气地说「大概花不了他半年的时间」。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他看重的是:单就这个计划的第一阶段给的钱比他过去三年挣的钱加到一起还多,何况以后的阶段还有不菲的进账。
他兴高采烈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前妻和两个女儿,妻子敷衍了事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这么多年来她早听够了美丽的无法兑现的谎言,大女儿要他给她买一套童话故事书,小女儿想要一个芭比娃娃。在前妻的公寓里,大家为他举行了一场热闹的欢送会,那晚他喝得醉醺醺地不省人事,客人都走光了,他还在乐滋滋地盯着客厅墙上的横幅看,上面的大字是他亲手写上去的:
再见,生活!
你好,香港!
第二天夜里,他第一次坐上了飞机前往香港,机舱的通道长长的,两边到处是软绵绵的座位。他把自己牢牢地扣在座位上,夹在陌生人中间,听大家轻声细语地说话,不大一会儿便合上双眼睡去了,直到飞机低低悬浮在夜色中的香港上空,飞进那片广阔璀璨的灯海的时候才醒过来。
他把脸庞贴到那面冰凉的小窗户上往下看时,想到了美国着名的作家菲茨杰拉德,他能真切地感觉到这个潦倒的作家前往好莱坞的心情,就和他此刻的心情一样,过去几年中累积下来的疲劳和焦虑就像浓重的雾气随着清晨的来临开始淡去。不管结局好与坏,这次香港之行注定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冒险,值得他如此期待。
在九龙的前两个星期里,沈卓住在导演邓辉在狮子山的豪宅里。邓辉比他还要小两岁,是个脾气暴躁咋咋呼呼的年轻人,满嘴的脏话粗话,完全不像是个当红的导演。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邓辉的家庭背景好得让人咋舌,从剑桥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军香港电视界,做了两年的晚间直播节目还不到,《东方日报》专门给他写了一篇评论,里面用「天才」一词来他的才华,这使他一跃而成了美亚电影公司炙手可热的导演,请他执导的电影项目纷至沓来,很快让他在电影界有了名声,被各大报纸称之为「崛起的新生代」。
邓辉的情况跟沈卓差不多,和妻子已经离了婚,也有两个年幼的女儿。但是和沈卓不同的是,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沈卓到香港的时候,一个叫成丹丹的年轻漂亮的女演员住在他的豪宅里,每天跟他形影不离。
她有一张清秀的明星脸蛋,休整得细弯弯的柳叶眉下,是双大而有神的双眼皮眼睛和修长的假睫毛,耳朵上戴着紫色的水晶耳环,脖颈上挂着一颗不菲祖母绿钻石吊坠,染成的棕褐色长发烫得跟海藻似得,从圆润的肩头上披散下来,经常穿一袭白色轻薄的半透明睡裙在穿梭在各个房间里,修长而饱满白皙的肉体在衣衫掩映下散发着年轻的活力。
看得出来,这个女演员为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因为邓辉既有钱又年轻,她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结发妻子,每天变着花样来讨好他。白天沈卓经常看见成丹丹用那种热烈的目光含情脉脉地盯着邓辉看,还肉麻地叫她的男人「老公」或者「宝贝」,语气像只发情的母猫那样非常温柔缠绵。
到了晚上,沈卓常常被楼上那诱人心魄的叫床声吵醒,叫得那么大声,以至于传到下面客厅里来还能清除地听见,这些声音有时候一天晚上要响起两三次,完全不估计客人的感受,搞得沈卓侧夜难眠。在沈卓眼里,她俨然就是这栋房子的女主人,头几天对他态度还不错。
「沈先生,」有天吃完晚饭,她用一个高脚的玻璃杯倒了半杯红酒递给沈卓时说,「你们作家真了不起!」
「是吗?我可不这么觉得!」沈卓淡淡地说,去它妈的!狗屎作家!
「需要才华才能写出东西来!不是么?」她摇晃着酒杯送了嘴边抿了一口红酒,显得有些惊讶,「我喜欢作家,往往不是他们的才华,一般来说,作家对付女
作者:流泪的阿难陀
第一章:你好,香港!
沈卓的婚姻结束后,便在市区里租了一间狭窄的地下室,一头扎到里面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在他三十三岁的时候终于完成了这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作品,但是他却真的做到了,这让他感到骄傲,虽然这部小说几乎耗光了他所有的精力。
他甚至已经开始打算租上一间阔气的公寓,周末可以把两个年幼的女儿接过来和他一起度过——她们来过一次他的地下室,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原因就是洗手间里到处是蟑螂。可是生活往往会和人开玩笑:他的处女作发表之初获得了一片赞誉的声音,等到出版后却卖得很差,整整一年的时间还没有卖到一千本。
他没有足够的钱从地下室搬出去,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来就是一个悲剧性角色,并开始沉迷在酒精里,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也许他已经疯了。就因为住在这该死的潮湿黑暗的「地牢」里,两个女儿再也不会来探望他了,想到这些,他就悔恨不已——他甚至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和希望,不知道怎样才能把生活理顺,这个冬天变得莫名的困难起来。
好不容易捱过了冬天,到了第二年早春时节,他刚过完三十四岁生日还不到一个星期,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时来运转——香港美亚电影公司给他打来电话,电话里对他的笔头功夫大加赞誉了一番,还特意邀请把一部着名的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
他当然很乐意地接受了下来,随后制片人还订好了机票给他寄了过来,要求他去香港和导演见面商讨剧本创作的具体问题,建议他留在香港直到完成剧本,信上还客气地说「大概花不了他半年的时间」。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他看重的是:单就这个计划的第一阶段给的钱比他过去三年挣的钱加到一起还多,何况以后的阶段还有不菲的进账。
他兴高采烈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前妻和两个女儿,妻子敷衍了事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这么多年来她早听够了美丽的无法兑现的谎言,大女儿要他给她买一套童话故事书,小女儿想要一个芭比娃娃。在前妻的公寓里,大家为他举行了一场热闹的欢送会,那晚他喝得醉醺醺地不省人事,客人都走光了,他还在乐滋滋地盯着客厅墙上的横幅看,上面的大字是他亲手写上去的:
再见,生活!
你好,香港!
第二天夜里,他第一次坐上了飞机前往香港,机舱的通道长长的,两边到处是软绵绵的座位。他把自己牢牢地扣在座位上,夹在陌生人中间,听大家轻声细语地说话,不大一会儿便合上双眼睡去了,直到飞机低低悬浮在夜色中的香港上空,飞进那片广阔璀璨的灯海的时候才醒过来。
他把脸庞贴到那面冰凉的小窗户上往下看时,想到了美国着名的作家菲茨杰拉德,他能真切地感觉到这个潦倒的作家前往好莱坞的心情,就和他此刻的心情一样,过去几年中累积下来的疲劳和焦虑就像浓重的雾气随着清晨的来临开始淡去。不管结局好与坏,这次香港之行注定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冒险,值得他如此期待。
在九龙的前两个星期里,沈卓住在导演邓辉在狮子山的豪宅里。邓辉比他还要小两岁,是个脾气暴躁咋咋呼呼的年轻人,满嘴的脏话粗话,完全不像是个当红的导演。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邓辉的家庭背景好得让人咋舌,从剑桥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军香港电视界,做了两年的晚间直播节目还不到,《东方日报》专门给他写了一篇评论,里面用「天才」一词来他的才华,这使他一跃而成了美亚电影公司炙手可热的导演,请他执导的电影项目纷至沓来,很快让他在电影界有了名声,被各大报纸称之为「崛起的新生代」。
邓辉的情况跟沈卓差不多,和妻子已经离了婚,也有两个年幼的女儿。但是和沈卓不同的是,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沈卓到香港的时候,一个叫成丹丹的年轻漂亮的女演员住在他的豪宅里,每天跟他形影不离。
她有一张清秀的明星脸蛋,休整得细弯弯的柳叶眉下,是双大而有神的双眼皮眼睛和修长的假睫毛,耳朵上戴着紫色的水晶耳环,脖颈上挂着一颗不菲祖母绿钻石吊坠,染成的棕褐色长发烫得跟海藻似得,从圆润的肩头上披散下来,经常穿一袭白色轻薄的半透明睡裙在穿梭在各个房间里,修长而饱满白皙的肉体在衣衫掩映下散发着年轻的活力。
看得出来,这个女演员为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因为邓辉既有钱又年轻,她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结发妻子,每天变着花样来讨好他。白天沈卓经常看见成丹丹用那种热烈的目光含情脉脉地盯着邓辉看,还肉麻地叫她的男人「老公」或者「宝贝」,语气像只发情的母猫那样非常温柔缠绵。
到了晚上,沈卓常常被楼上那诱人心魄的叫床声吵醒,叫得那么大声,以至于传到下面客厅里来还能清除地听见,这些声音有时候一天晚上要响起两三次,完全不估计客人的感受,搞得沈卓侧夜难眠。在沈卓眼里,她俨然就是这栋房子的女主人,头几天对他态度还不错。
「沈先生,」有天吃完晚饭,她用一个高脚的玻璃杯倒了半杯红酒递给沈卓时说,「你们作家真了不起!」
「是吗?我可不这么觉得!」沈卓淡淡地说,去它妈的!狗屎作家!
「需要才华才能写出东西来!不是么?」她摇晃着酒杯送了嘴边抿了一口红酒,显得有些惊讶,「我喜欢作家,往往不是他们的才华,一般来说,作家对付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