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长大呵。
好一会儿他才起来,别过头道:“其实,十四年来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这些的人。”
“是是是,小的多嘴了。”刚才还趴在肩上哭,这会儿怎么就不愿意别人看他了?
“不是!”他猛地回过身,眼角仍有残泪,“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谢谢你。”
她摇摇头,报以温柔一笑,“晚安,睡个好觉。明天早上我再来看你?”
阿煜点点头,也朝她坦率一笑,“也许明天不会是晴天,但是终点应该会是蓝天吧。明天……我等你。”
直到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夜融雪还记得,那天夜里阿煜的笑容,月光淡淡笼罩,他眉宇间的刹那风采,耳上金环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所有的画面凝结成云雾中回忆的永恒。
观兵临江水,水流何汤汤。戈矛成山林,玄甲耀日光。
猛将怀暴怒,胆气正纵横。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
夜融雪在围观送别的人群队伍中穿梭奔跑,自己的喘息就像是小鼓咚咚,催促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娇俏的红色身影朝着前方已经走远的大军迅速穿行。
都是她不好,早上居然醒不过来,匆忙洗漱以后揣着帕子就跑出来,生怕错过了和队伍再见的机会。
满脑袋都是快快快,奔跑的时候风呼呼地迎面而来,清晨的风仍是柔和的,带来远方花草的清香和问候。天边云间的光晕是阳光的面纱,长长的骑兵队伍仿佛要行到天地的那一端。
行军时间是铁则,他早上一定等她等了很久,对不起,阿煜……她累得抬不起灌了铅似的腿,额头汗珠滑下和泪水融在一起。难道真的赶不上了?
前方的最后一匹马已经看不见了,她气喘吁吁的怔愣了,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抱头哭泣,嘴里嘟囔着“可恶可恶”。
红衣少女兀自懊恼哭泣的时候,却没有看见地平线上箭一般奔过来的枣红大马,还有马上武装佩刀的英俊少年,马蹄嗒嗒,犹如一阵疾风,他来到她身边。
“哭什么?我这不是来了!”阿煜利落地翻身下马,低头看向缩成一团的人儿。
她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瞠目抬头,真的是他!!青山银靴,一副泛着冷光的鹰饰铠甲,腰间一把玄铁弯刀,乌发束起,碧骨护额下是英气勃勃的俊美面孔,薄唇边有晴朗的笑意,只道是好一位少年将军!
“对不起,我——”她急忙站起来擦干眼泪,从怀里掏出那条绿绸帕子送到他手里,手腕内侧露出一颗小小的红痣,“你的帕子……我绣了你的名字,你带着,就当作是护身符吧。”
他摊开一看,打趣笑问:“绣之前怎么不通知我一声?没想到还改了名字呢!”不待她反驳,就把帕子塞进衣服的最里层靠近心脏的位置,“你今天戴了抹额。”
“起来的时候急急忙忙戴上的,镜子里照不出来,应该挺乱的?”跑来跑去,又是汗水又是眼泪的,现在的模样应该很糟。
“不,很美。”他不再掩饰自己的心情,温柔和冷峻,在他身上有了最好的诠释。“我说过,你就像小仙女。”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接纳她的关心的呢?是两人在火堆边聊天的时候,是她带着白仓和宝音玩耍的时候,是她训斥他鼓励他的时候,还是她奔跑着来寻自己的时候……或许都是吧,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从天而降的怪女人,很有趣。
她眨眨眼,小鬼少主一夜之间好像长大了?“油腔滑调。”她瞪他,噗哧笑了。
他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眼神灼热,薄唇微启正要言语,似乎又觉得这行为有点突兀,便迅速松开了手,徒留手心柔嫩的触感。他朝来时的方向望去,侧耳倾听号角声,“我该走了,平定了布扎乌鲁以后,我就把他们部族里最珍贵的宝物拿回来送你玩。”
“阿煜,君子不夺人所好。”
他只笑了笑,脚尖一点翻身上马,英姿飒爽。正是风流少年,鲜衣怒马。
“小雪,等我回来,我们就此约定好不好?”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不论早晚,她是注定了要离开的,拖得越晚她便越难过。二十五年前本没有夜融雪此人,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可她偏偏看不得他充满期待的表情,一时竟无法拒绝,只好冲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少年满意地微笑,露出了两个淘气的梨窝。健臂顺扬一鞭,马儿嘶鸣一声便撒蹄奔去,如踏千里飞燕,他的身影也渐渐远离她的视线。
风如故,郎如故,不寻陌间红露。
是夜,她写好了辞别信,取下抹额上的魂珠攥在手里便躺下,是该离开这个突然出现在她生命中的过去之地了。反正没什么可忧心的,阿煜早已在出征前安排好一切:有可能是朝廷在暗地支持小族叛变,以引诱赫图瓦联合出兵,然后施空城计从后方摧毁,扶植朝廷“认可”的势力。为了防范,大军离开后他还在族区部下精兵埋伏驻守,妇女老幼已迁至别处,可谓心思缜密。
一阵倦意袭来,脑袋越来越沉,手上的魂珠也在发热……她知道,这珠子定是他母亲的遗物之一,现在偷偷用了,确实对不起他,可她必需回到二十五年后……泪水滑落,沾湿了衣襟。
原来这世间,有人还未相遇,便已错过,一如你我。
阿煜,再见,还有……谢谢你。
煜清格勒是阿煜的全名,他在与布扎乌鲁和伪军一战中表现英勇,智谋出奇制胜,军功累累,获得了各族长辈的肯定。班师时他甚至只携数人骑马夜行三日赶回族里,佩刀铠甲未解就兴冲冲地跑进夜融雪曾住的毡房,物事依旧,只是再也没有她。留下的唯有一身鲜艳红衣、一条抹额、一封信。
好一会儿他才起来,别过头道:“其实,十四年来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这些的人。”
“是是是,小的多嘴了。”刚才还趴在肩上哭,这会儿怎么就不愿意别人看他了?
“不是!”他猛地回过身,眼角仍有残泪,“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谢谢你。”
她摇摇头,报以温柔一笑,“晚安,睡个好觉。明天早上我再来看你?”
阿煜点点头,也朝她坦率一笑,“也许明天不会是晴天,但是终点应该会是蓝天吧。明天……我等你。”
直到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夜融雪还记得,那天夜里阿煜的笑容,月光淡淡笼罩,他眉宇间的刹那风采,耳上金环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所有的画面凝结成云雾中回忆的永恒。
观兵临江水,水流何汤汤。戈矛成山林,玄甲耀日光。
猛将怀暴怒,胆气正纵横。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
夜融雪在围观送别的人群队伍中穿梭奔跑,自己的喘息就像是小鼓咚咚,催促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娇俏的红色身影朝着前方已经走远的大军迅速穿行。
都是她不好,早上居然醒不过来,匆忙洗漱以后揣着帕子就跑出来,生怕错过了和队伍再见的机会。
满脑袋都是快快快,奔跑的时候风呼呼地迎面而来,清晨的风仍是柔和的,带来远方花草的清香和问候。天边云间的光晕是阳光的面纱,长长的骑兵队伍仿佛要行到天地的那一端。
行军时间是铁则,他早上一定等她等了很久,对不起,阿煜……她累得抬不起灌了铅似的腿,额头汗珠滑下和泪水融在一起。难道真的赶不上了?
前方的最后一匹马已经看不见了,她气喘吁吁的怔愣了,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抱头哭泣,嘴里嘟囔着“可恶可恶”。
红衣少女兀自懊恼哭泣的时候,却没有看见地平线上箭一般奔过来的枣红大马,还有马上武装佩刀的英俊少年,马蹄嗒嗒,犹如一阵疾风,他来到她身边。
“哭什么?我这不是来了!”阿煜利落地翻身下马,低头看向缩成一团的人儿。
她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瞠目抬头,真的是他!!青山银靴,一副泛着冷光的鹰饰铠甲,腰间一把玄铁弯刀,乌发束起,碧骨护额下是英气勃勃的俊美面孔,薄唇边有晴朗的笑意,只道是好一位少年将军!
“对不起,我——”她急忙站起来擦干眼泪,从怀里掏出那条绿绸帕子送到他手里,手腕内侧露出一颗小小的红痣,“你的帕子……我绣了你的名字,你带着,就当作是护身符吧。”
他摊开一看,打趣笑问:“绣之前怎么不通知我一声?没想到还改了名字呢!”不待她反驳,就把帕子塞进衣服的最里层靠近心脏的位置,“你今天戴了抹额。”
“起来的时候急急忙忙戴上的,镜子里照不出来,应该挺乱的?”跑来跑去,又是汗水又是眼泪的,现在的模样应该很糟。
“不,很美。”他不再掩饰自己的心情,温柔和冷峻,在他身上有了最好的诠释。“我说过,你就像小仙女。”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接纳她的关心的呢?是两人在火堆边聊天的时候,是她带着白仓和宝音玩耍的时候,是她训斥他鼓励他的时候,还是她奔跑着来寻自己的时候……或许都是吧,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从天而降的怪女人,很有趣。
她眨眨眼,小鬼少主一夜之间好像长大了?“油腔滑调。”她瞪他,噗哧笑了。
他突然一把握住她的手,眼神灼热,薄唇微启正要言语,似乎又觉得这行为有点突兀,便迅速松开了手,徒留手心柔嫩的触感。他朝来时的方向望去,侧耳倾听号角声,“我该走了,平定了布扎乌鲁以后,我就把他们部族里最珍贵的宝物拿回来送你玩。”
“阿煜,君子不夺人所好。”
他只笑了笑,脚尖一点翻身上马,英姿飒爽。正是风流少年,鲜衣怒马。
“小雪,等我回来,我们就此约定好不好?”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不论早晚,她是注定了要离开的,拖得越晚她便越难过。二十五年前本没有夜融雪此人,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可她偏偏看不得他充满期待的表情,一时竟无法拒绝,只好冲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少年满意地微笑,露出了两个淘气的梨窝。健臂顺扬一鞭,马儿嘶鸣一声便撒蹄奔去,如踏千里飞燕,他的身影也渐渐远离她的视线。
风如故,郎如故,不寻陌间红露。
是夜,她写好了辞别信,取下抹额上的魂珠攥在手里便躺下,是该离开这个突然出现在她生命中的过去之地了。反正没什么可忧心的,阿煜早已在出征前安排好一切:有可能是朝廷在暗地支持小族叛变,以引诱赫图瓦联合出兵,然后施空城计从后方摧毁,扶植朝廷“认可”的势力。为了防范,大军离开后他还在族区部下精兵埋伏驻守,妇女老幼已迁至别处,可谓心思缜密。
一阵倦意袭来,脑袋越来越沉,手上的魂珠也在发热……她知道,这珠子定是他母亲的遗物之一,现在偷偷用了,确实对不起他,可她必需回到二十五年后……泪水滑落,沾湿了衣襟。
原来这世间,有人还未相遇,便已错过,一如你我。
阿煜,再见,还有……谢谢你。
煜清格勒是阿煜的全名,他在与布扎乌鲁和伪军一战中表现英勇,智谋出奇制胜,军功累累,获得了各族长辈的肯定。班师时他甚至只携数人骑马夜行三日赶回族里,佩刀铠甲未解就兴冲冲地跑进夜融雪曾住的毡房,物事依旧,只是再也没有她。留下的唯有一身鲜艳红衣、一条抹额、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