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天下】(374-375)

    刘瑾嘴角微翘,“咱家的确有事要你去。”

    洪武初,军功袭职,子者比试,初试不,袭职署事,食半俸。年再试,者食全俸,仍不者充军(《明史·卷》)

    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明史·卷》)。

    注:降吏科给事吉时为云南鹤庆军府经历司知事,时以直鼓不尽受状,以致诉自残,衣卫狱,杖而遣之(《明武宗实录》),正德年的事,这小子不冤。

道,“,想来不会只为区区个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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